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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不該愛的你: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受害者的心理世界

從精神醫學與變態心理學的角度看受害者認同加害者身分的心裡現象

2020年9月8日

你有看過《歌劇魅影》(The Phantom of the Opera)嗎?

雖然編曲家安德魯·洛伊·偉伯(Andrew Lloyd Webber)在劇末留了一個伏筆,讓人著實摸不著女主角克莉絲汀(Christine)對於魅影(Phantom)的真實想法為何。但是不論是從序幕時,年邁的克莉絲汀與勞爾(Raoul)在拍賣會上相隔兩處的座位方式、劇尾女主角在魅影唇上所留下的一抹深吻,亦或是她被勞爾帶離開時,仍含情脈脈地向魅影回頭望去,不禁讓人猜想女主角克莉絲汀最後是否愛上魅影了呢?

假設我們預想克莉絲汀真的愛上這位既是監控她卻又特別照顧她的魅影的話,那我們是否可以說她患了「斯德哥爾摩症候群」(Stockholm Syndrome)呢?

到底「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在病態心理學上的依據與定義又為何呢?而為什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是被稱為「東京症候群」或「慕尼黑症候群」之類的呢?以及,當身旁的人出現類似的病症時,我們又能給予甚麼樣的協助呢?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一種精神疾患嗎?

其實在精神醫學的診斷上,並沒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這樣一種精神疾病的說法。更確切地來說,假如我們翻開精神科權威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所發行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V),我們是找不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這樣的一種疾病診斷定義的。

反而,「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只是臨床上的一個解釋說法,為了幫助大眾理解當一個受害者被加害者綁架、挾持與勒索後,所會衍生而出的一種非健康型精神症狀。這些被該病症所困擾的人,會對那些侵害、危及自己人身安全的施暴者產生病態的同理與同仇敵愾的心理。而這就必須追溯到歷史上第一起「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案例了。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命名緣由

在1973年時,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城鎮上發生了一起驚人的銀行搶劫案,由一名剛從監獄裡假釋出來的假釋犯所犯下。歹徒在行搶過程中為了自保便挾持了四位銀行人質作為談判的籌碼,長達6天之久(Frey, 2015)。雖然強匪最後順利被警方逮捕、四名銀行員工也得以逃脫,但是這個案子並未完美落幕。在警方與法院協力問訊定罪這名強盜時,他們發現那四名曾經被對方綁架的受害者居然開始替他說情,甚至還為了替犯人請律師發動群眾募資與訴願,批評執法人員執法過當(Cantor & Price, 2007)。在這樣一個詭譎的脈絡下,協助瑞典警方破案的一名精神科醫師兼犯罪心理學者,尼爾斯·貝耶洛特(Nils Bejerot),於是將這群人質所展現出來的心理病證稱之為「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不過,既然「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不屬於一個專業醫學術語,那麼精神科醫師與心理臨床諮商師到底是怎麼診斷這個病症的呢?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臨床依據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學會的專業判定,「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背後所反映出來的其實是「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和「急性壓力疾患」(Acute Stress Disorder, ASD)這兩種精神疾病的症狀,尤其是前者(Cantor & Price, 2007)。然而,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略微不同的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又較其複雜且矛盾許多,因而又被精神醫生統稱為「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Complex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CPTSD)。

雖然目前《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V)並未將「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收納入它的診斷定義手冊中,然而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所發行的《國際疾病分類,第11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11ed., ICD-11),患有「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此泛指「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人會展現出以下6種病症(Jowett, Karatzias, Shevlin, & Albert, 2020)[1]

  1. 連續性受苦:重複經驗到創傷時的畫面、情緒、感受;
  2. 逃避:產生退縮、逃避情緒與情感的作法(參考:逃避型依附者);
  3. 過度警覺:對外在環境的動靜和威脅過度反應;
  4. 負面自我價值:無法建構一套完整、正面的自我認知;
  5. 情緒失調:對創傷事件產生矛盾的情緒感受(例如責備自我,將加害者看為善者、自己則為惡者,被他人施暴是咎由自取)、易怒等
  6. 人際交往障礙:與人相處上有困難,無法維繫一段正常的人際關係。

由於「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患者有一個特別顯著的症狀:替加害人說好話,因此我想在這裡特別將上述提到的「情緒失調」提出來討論。其實這樣的一個病症正是因為受害者長時間被加害者捆鎖在一個與世隔絕的情境中所導致而成。因為,當一個人的生活中除了施虐者外都沒有其他人,而同時間又一直處在一個相對卑微的狀態下時,他原本的想法與情感意志就會漸漸被磨盡,不再有自己的主觀意識。最後,他彷彿被施暴者附身,腦中所思所想的以及心裡所有的情緒感受都是對方的主觀意識,所以才會對自己產生厭惡感卻對施暴者產生崇拜感。

看完這些針對「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臨床定義後,不知道你是否有發現市面上有很多在討論該疾患的說法過於簡易、籠統,甚至隨便呢?雖然有許多人在婚姻或戀愛關係裡被情緒勒索、施暴、受苦,但是並不代表這些留在關係中的人就都是患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或準確一點來說「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根據心理學研究,有許多選擇留在一段具有暴力、傷害性關係的人是因為他們別無選擇,譬如說在經濟上無法自主,或是他們誤以為對方是這世上唯一愛著自己的人(Miller, R. S., 2018)。不過,這並不是說我們就要弱化所有可能處在「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邊緣的人的危險處境,而是說我們必須先釐清這段關係到底是什麼樣的互動模式與情況,我們才能夠準確的判定事情的嚴重性並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那麼假設說自己或者是身旁的人真的是長時間處於一段病態的親密關係(例如被另一半掌控、身體上施暴亦或是精神上情緒勒索)的話,我們該怎麼自處或陪他們面對這段關係引發的「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或俗稱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呢?

今天的知識量應該已經快要超出大家的負荷了吧?為避免讓大家讀到精神渙散、影響知識的吸收,期待一下,讓我下周來和你分享具體作法吧!

[1] 編按:上面三種病症時常在典型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患者上找到。

References

  1. Cantor, C., & Price, J. (2007). Traumatic entrapment, appeasement and complex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Evolutionary perspectives of hostage reactions, domestic abuse and the Stockholm syndrome.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Psychiatry, 41, 377-384. https://www.doi.org/10.1080/00048670701261178
  2. Frey, R. (2015). Stockholm syndrome. In J. L. Longe (Ed.), The Gale Encyclopedia of Medicine (5th ed.). Gale. Retrieved from https://link-gale-com.proxy.lib.fsu.edu/apps/doc/EZDOOW197704309/HRCA?u=tall85761&sid=HRCA&xid=2e85b696
  3. Jowett, S., Karatzias, T., Shevlin, M., & Albert, I. (2020). Differentiating symptom profiles of ICD-11 PTSD, complex PTSD, and borderline personality disorder: A latent class analysis in a multiply traumatized sample. Personality Disorder, 11, 36-45. https://www.doi.org/10.1037/per0000346
  4. Miller, R. S. (2018). Intimate Relationships, 8th edition. New York, NY: McGraw-Hill Education.